[paragraph] 去年9月,吴小姐通过A中介公司,租到了双井百环家园的一套三居室,和其他两户合租,月租金6400元,租期为一年。该中介称房子是房东“委托代理”的,因此并不需要和房东签约。 今年6月初,吴小姐和室友缴齐了最后一个季度的租金19200元。“谁知道第二天,那家中介的门店就关了。”吴小姐说,正准备报案的时候,B中介公司找上门,说A中介公司倒闭了,业务由他们接管,要求吴小姐去签一份租赁转换的合同。 一周后,房东突然出现,还带着警察来了,要求三家租户马上搬离。 警方调查之后才发现,房东和A中介公司的租房合同在5月就已到期,吴小姐和B中介所签的所谓“转换合同”不具备法律效力,三个月房租也被A中介“黑了”。 吴小姐怀疑所谓两家中介不过是“换壳”的把戏。她找到B中介要求退租金。最后双方协商,仅退回了一个月的租金。房东也表示,把房子委托给没有信誉的中介公司太危险,打算收回房子。 家住五道口的刘女士告诉记者,她遇到的中介则是私自抬高租金,借此逼走住户,赚中介费。刘女士说,她委托的中介,“短短6个月,已经换了两拨租客,现在这是第三拨,之前中介告诉我前面的人搬走是因为租客工作变动等原因,后来才知道是中介在租户搬进来后私自抬高价格,一般租户都接受不了搬走,中介借此找新租户,赚中介费。” |